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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关键步骤和条件

更新时间:2024-10-1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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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确实,开办律师事务所是一个需要经过司法局严格审批的过程,这一过程涵盖了多个关键步骤和必要的材料准备。以下是针对您提供的信息,对这三个主要步骤及其内容的进一步阐述:

一、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基本要件:包括具有独特的名称、固定的办公场所(住所)以及明确的章程,这些构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框架和运营规范。

  2. 人员要求

    • 律师资格: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作为成员。

    • 设立人条件:对于不同类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的执业经历和资格有所不同。普通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需具有一定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停止执业处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需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则需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3. 资产要求:必须拥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以确保律所的正常运营和稳定性。

二、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的材料

为了完成审批流程,申请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详细说明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意图、目的、规划等。

  2. 名称与章程: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名称及其内部管理和运营的章程。

  3. 律师信息:包括所有律师的名单、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及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证明其符合执业资格要求。

  4. 住所证明: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以证实律所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5. 资产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资产评估报告等,以证明律所拥有足够的资产支持其运营。

  6. 合伙协议(如适用):对于合伙律师事务所,还需提交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分担等事项。

三、设立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工作并非由工商部门负责,而是由各地司法局的律师工作管理处(或类似机构)负责。这是因为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其设立和管理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和行业规范,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行业秩序。

,开办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要求,并认真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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