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流程 律所执业许可证办理
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条件流程包括申请条件、设立流程、申报材料等。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律师执业机构。以下是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条件的具体分析:
申请条件
名称与住所:需要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确保名称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并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律师团队:应拥有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数量,且设立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
书面合伙协议:在普通合伙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中,必须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等重要事宜。
资产要求:根据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类型,需具备规定数额的资产,例如普通的合伙制资产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特殊普通合伙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合伙人数量:至少需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则要求二十名以上合伙人。
设立流程
申请提交初审: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地方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初步审查后报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审批决定: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登记与许可证颁发:经批准后,办理律师事务所登记手续,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申报材料
申请书及相关证明:包括设立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名称、章程、设立人名单及简历等个人证明材料、住所证明以及资产证明。
合伙协议及相关材料:合伙协议及其内容需要详细说明合伙人的信息、出资方式、权利义务等内容,还需提供拟任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条件和流程
党组织建设:应当加强党的建设,具备条件的应及时成立党组织。
表彰奖励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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