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设立文物商店?
文物商店是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设立的企业,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得到保护,为博物馆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并向个人收藏爱好者提供物品的线下交易,但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转让必须遵守国家文物法规定。设立的文物商店,只能经营购、销活动,不可以从事拍卖的业务。
一、申请条件
1、有符合申请资zhi的公司主体
2、有200万元以上的实缴验资报告;
3、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有可配合核查的实际办公场所;
5、有实际的保管文物的场所(地址需具有保护文物和消防的设备、安防监控设施);
二、申请材料
1、文物商店设立申请表;
2、专业人员资格申报表;
3、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件;
5、聘用合同;
6、场所证明;
7、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
8、注册资金验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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