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行社的注册涉及多个步骤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注册要求和流程:
一、注册条件注册资本:
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若计划后期升级为国际旅行社,注册资金则不得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
旅行社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可以是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申请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营业用房应满足旅行社业务的经营需要,具体面积无明确要求,但应满足日常办公和接待客户的需要。
营业设施:
旅行社需配备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网络等设备。
这些设施应满足日常经营和管理的需要,确保旅行社的正常运营。
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旅行社应至少配备三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且导游数量不得少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的20%。
经营管理人员应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包括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等。
质量保证金或保险:
旅行社需按照要求存入指定账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一般为20万元人民币(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购买同等价值的保险来代替质保金的缴纳
企业法人资格:
旅行社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形式,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注册流程核准名称:
向工商局提交拟用的旅行社名称进行核名,以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准备申请材料:
包括公司章程、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导游证及导游人员信息、设施设备说明等源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工商局进行现场审核
领取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领取旅行社的营业执照
篆刻公司印章:
根据需要篆刻公司公章、财务章等必要印章
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旅行社设立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办公地址的房本复印件及地址、导游证复印件等材料
等待旅游局上门核查通过后,即可申请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登记和银行开户:
前往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并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和要求
在银行开设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旅行社的日常经营和资金管理
缴纳质量保证金或购买保险:
按照要求将质保金存入指定账户或购买相应价值的保险